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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重庆五分院、永川:“空中刺客”付出沉重代价
时间:2026-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6年5月12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无人机狩猎具有高杀伤力、高生态破坏性、高公共安全风险,检察机关“刑事追责+公益诉讼”——“空中刺客”付出沉重代价》一文,内容如下:





夜深人静,一架无人机掠过重庆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上空,突然之间射出箭矢,正中一只觅食的小麂……日前,经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市首例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案作出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2025年3月至9月,陈某、蒋某在重庆永川、江津两地昼伏夜出、流窜作案。陈某操作无人机搜索捕猎,蒋某则放出猎犬追咬被射伤的猎物,两人共捕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3只、果子狸2只、蒙古兔7只。9月24日,陈某、蒋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10月,公安机关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陈某、蒋某。


到案后,两人仅承认了在2025年9月连续三晚作案的事实。但办案检察官李玉华留意到案卷中的一个细节:2025年2月,陈某便购买了作案工具。“我意识到,他们可能不止干了这几次。”李玉华说。


随后,李玉华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对扣押在案的手机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深度梳理分析,隐藏的犯罪事实由此浮出水面。


“我们晓得那些地方不许打猎,但一直有侥幸心理,打来的野味要么吃了,要么卖钱了。”陈某说。


“在带热成像功能的民用无人机上,他们非法加装了由箭杆和尖锐箭头组成的箭矢或钢球,利用手柄上的开关操纵投掷。”李玉华介绍。经林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论证,检察机关认定,这是一种高杀伤力、高生态破坏性、高公共安全风险的新型狩猎工具,其危害性并不低于传统的禁用狩猎工具。夜间出行的村民、护林员有可能被误判为猎物,安全隐患极大。


“不仅如此,两人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先后5次作案,猎获‘三有’保护动物10余只,经专家评估,其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金额为3.7万余元。”李玉华介绍。


2025年12月,永川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下称“重庆五分院”)。重庆五分院认为,该案涉及新型捕猎方式,生态危害性大,应当追究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2026年1月,重庆五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名被告承担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7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陈某、蒋某真诚认错,认可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并同意调解结案。目前,赔偿金和公开致歉均已履行完毕。


“办案过程中,重庆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同步推进刑事追责与公益诉讼,既精准打击犯罪,又为引导技术向善、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作出了有益探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集团首席技师、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傅国涛点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