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12日,《重庆法治报》第7版。
一纸抗诉推倒“沉默即同意”
讲述人:垫江县检察院 代子雯
2025年9月,垫江县检察院检察官上门回访当事人,了解涉案房屋恢复情况。
“沉默就等于同意吗?房子租出去5年了,没明确反对,就意味着同意房客拆除承重墙并改动结构吗?”说起4年前推开门看到的那一幕,垫江的房东彭大哥记忆犹新。
5年“沉默”房东“被同意”
2016年,董某租下包括彭大哥、李大婶在内的4户人家的连排商住房,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5年租期里,租金按时到账,4名房东都抱着“房子租出去了,少上门添麻烦”的想法,从来没有进房查看过房屋状况,没想到这份信任换来了满目疮痍。
租期届满,董某失联,房东们开门才发现,4套独立房屋的隔墙全被打通、室内楼梯全部拆除,好好的住宅被改成了“一楼汽修、其余三楼旅馆”的大通间,原本的房屋面目全非。彭大哥和李大婶起诉到法院,要求承租人把房屋恢复原状,可这份诉求被驳回——法院认为,5年间房东按时收租从未提出异议,沉默就等同于放弃权利、同意改造。
另外两名房东见上诉无望选择了放弃,彭大哥和李大婶却咽不下这口气:明明是承租人违约破坏房屋,凭什么要吃哑巴亏?可两人错过了上诉期,申请再审也被驳回。无奈之下,2024年6月他们来到垫江县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
家常话推翻“沉默即同意”
案件分到了检察官手里,摆在办案组面前的核心法律问题绕不开:民法典明确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时,沉默可以被视为意思表示。彭大哥5年没提出异议,这份沉默到底算不算同意?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搞清楚另一个问题:彭大哥这5年,到底知不知道房屋被拆改的事实?
检察官从头梳理证据:从开发商处调出房屋原始设计图纸,邀请住建部门的专业人员一同到现场勘验,一层一层爬楼、一寸一寸比对尺寸,最终确认,承租人不仅拆了隔墙,连规划内的承重墙都被砸掉挪了位置,装修确实完全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住建部门的书面复函虽确认了这一结论,可“房东是否知情”这个关键疑点,还是没有实锤。
直到办案组走访周边租户,一名租户随口说的家常话才点破了迷局:“房东快十年没进过这楼了,这么多年也就换燃气表来过一次。”这句话直接坐实了几名房东“只收租、不上门、不干预”的交易习惯——5年没有提出异议,不是因为同意改造,而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房屋被拆改的事实。
至此,“沉默即同意”的推定站不住脚了。于是,垫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随后法院指令再审。再审期间,检察官和法官联合开展调解,几次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彭大哥、李大婶主动降低房屋占用费,董老板支付两万元房屋修复赔偿款,由两名房东自行恢复房屋结构。2025年4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全额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
一道规矩就此立起来
2025年9月检察官回访时,施工现场一派热火朝天:被推倒的隔墙重新砌起,抹上了崭新的灰泥;被拆除的楼梯也一级一级修回原位。看着一天天变回原样的房子,彭大哥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慨道:“几年了,这下终于能睡个踏实觉了。”
案子办完不是终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做了两件事:一方面,梳理了近3年全县范围内的同类案件判例,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监督建议,推动辖区内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另一方面,针对装修拆改承重墙缺乏日常监管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建立装修备案巡查制度,要求装修动工前必须备案,物业必须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规拆改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一起个人维权的小案子,不仅帮房东修好了被拆的墙,更帮行业立起了该守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