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影优惠背后的护“未”微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暑期观影高峰,巴南区检察院未检干警王东旭、牟曾铃走进辖区影院,和现场未成年人交谈,了解大家享受观影购票优惠的实际情况。

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辖区多家影院以身高划分观影优惠门槛,未依据年龄界定未成年人,部分未成年人没能享受到法律规定的优待福利。

针对走访发现的上述问题,巴南区检察院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送达《磋商意见书》,列明相关问题、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日前,检察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影院已在显著位置公示未成年人优惠标准,身高不再是享受优惠的“门槛”。

线上购票页面同样作出明确提醒,未成年人优惠信息一目了然。
巴南区检察院 黎 林 摄
